一、案件背景:
2024年11月28日,王先生(化名)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某道路交叉口处与张女士(化名)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先生多处受伤,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承担主要责任,张女士与另一车辆停放人赵女士(化名)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王先生面临高额医疗费、误工损失及后续康复问题,情绪焦虑,维权困难。
二、律师介入与办案过程:
王先生委托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交通办案团队代理本案。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以下工作:
全面梳理证据,精准锁定责任主体
协助王先生收集并整理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户籍及家庭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通过细致分析,律师明确将驾驶人张女士、车辆所有人赵女士及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确保赔偿责任主体完整。
科学计算损失,合理调整诉讼请求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根据王先生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将诉讼请求从最初的1万元医疗费调整为包括各项损失共计180475.83元,并提交详实的计算依据和证据支持。
积极参与庭审,有力应对保险方抗辩
庭审中,被告人保险公司辩称赔偿金额过高,并主张扣除已垫付费用。律师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逐一反驳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强调交强险的保障功能及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向王先生支付赔偿金168716.96元,被告赵女士赔偿1825.92元,并由保险公司向张女士返还垫付款4174.08元。王先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判决生效后,王先生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因此特意定制一面锦旗送至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上书:“维护正义 法律使者”。本案的成功,离不开团队协作和对细节的严格把控,彰显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法律服务的温度与力量。
四、律师寄语:
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伤痛。作为律师,不仅要依法维权,更要用心倾听、用专业铺路,让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感受到公正与温暖。今后,我所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