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风肆虐,要知道,台风给人类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那么会产生哪些法律问题呢?
在台风天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在台风天,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以损害较小的利益,换取保护更大的利益,在法律上称为紧急避险,比如:为了拯救人命,我们不得不将妨碍救援的财产破坏掉;为了防止城市中更大的人员财产损失,将洪水引入泄洪区并造成少量人员、财产损失。那么,在发生紧急避险的情况下,作为较小利益而受到损害的第三方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在采取紧急避险时应注意:
1、措施要合理,不要超过必要的限度;
2、在职务上和业务上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借口保全自己的人身财产利益而逃避职责。
在台风天,车辆受损如何理赔?
在台风天,降水量极大,虽然采取了一些紧急措施,但仍无法完全避免车辆损失的风险,这个时候,车辆受损理赔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保险法》以及车辆保险条款等规定:
(1)在车辆原地停放的时候,发生车辆被淹、遇树倒或是其他诸如广告牌、高空飞来物砸车导致车辆损失的,凡是已购买商业险(特指车损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车辆的损失情况进行理赔。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被淹,涉及到发动机涉水的情况,如果是在2020年9月19日之后购买的车损险,自带了涉水险的保险保障,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但是,对于在2020年9月19日及之前购买的车损险,本身没有自带涉水险,还要看是否单独购买了涉水险,如果没有购买,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3)车辆在涉水后发动机熄火,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因此,如遇到车辆涉水后熄火的情况,务必不要再尝试发动车辆,此时,人员应立即转移至安全地带,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
在台风抢险救灾期间,编造、传播与灾情有关的谣言,借此博取流量,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论、行为都应有边界,在台风天,在进行紧急抢险救灾的特殊时期,每个公民更应当尽到不信谣、不传谣的义务。
如果故意编造传播与灾情有关的谣言,情节轻微的,可能构成治安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旦被认定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将受到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可能被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