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网购盛行的时代,虽然便捷高效,但偶尔也会遇到“假货”的困扰。当您不幸中招,如何有效维权成为了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网购“假货”的维权流程,让您在遭遇欺诈时能够从容应对,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01如何取证
(一)线上购买取证
1.打开浏览器,输入购物平台网址,进入官网并登录账号;
2.搜索目标商品并进入详情页,点击店铺名称,展示基础信息:店铺名称、企业资质、行业证照、粉丝数量等;
3.返回商品详情页,展示商品名称、图片、价格、销量、评价等;
4.选择商品数量并加入购物车;
5.填写并核对订单信息:包括填写收货人信息、选择支付方式(建议选择在线支付)、核对送货清单(配送方式、配送时间、商品信息和价格等)、填写发票信息(注意尽可能索要发票),下单结算;
6.展示订单详情(注意订单号);
注意:在网购付款前,尽量通过网上聊天工具与商家明确要购买的商品详情等重要事项,例如在直播渠道购买商品时,我们可以联系商家反复确认产品品牌、规格、生产日期、福利优惠等等商品相关信息,这些聊天记录当涉及侵权时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二)签收取证
1.打开浏览器,输入购物平台网址,进入官网并登录账号;
2.打开相应订单并点击签收;
3.查看已签收商品的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订单状态(已签收,故该订单应属于完成状态),配送信息(送货方式、承运人、货运单号)等;
4.查看并展示订单轨迹。
以上建议公证、录制视频和手机录屏或其他专业取证工具。
02获取商家信息
可以在店铺中搜索商家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可以向平台申请工商投诉披露以及司法诉讼披露,其中司法诉讼披露可以获取经营者的公民身份号码。
1.通过店铺卖家披露的证照信息找到卖家主体;
2.通过客服调取卖家主体;
3.通过商品展示证书号查询到生产厂家。比如食品类,在食品的销售介绍页面,我们可以找到食品的详细参数,其中有用的信息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拿到这个编号以后,登录“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平台。
如果商家平台不愿意披露商家信息,只能先起诉商家平台获取商家信息。
03诉讼主体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第1款:“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2.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04管辖法院
1.《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05赔偿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