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抚养权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抚养权处理的根本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是否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是贯彻始终最核心的判断标准。可以量化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两周岁以下一般由母亲抚养,有没有例外情况?
有例外情形: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双方协议由父亲直接抚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父母条件相当又都想要孩子,抚养权会归谁?
优先考虑的因素: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一方要抚养权,一方不要,是不是一定会判给要的那一方?
一般会考虑判给要的一方,但也要看其是否有抚养能力和有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
5.如父母一方服刑,抚养权如何处理?
一般是由未服刑一方抚养,但也有服刑人员坚持抚养,虽其暂不能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但其父母愿意代为抚养的且能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也可视为服刑人员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其未成年子女可暂由该服刑人员的父母代为直接抚养。
6.继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7.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如有以下情形可以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