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快递在签收前丢失
依据民法典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故买方应向卖方协商解决,要求其换货、退款或赔偿,卖家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快递公司追偿。
02快递在代收点丢失
第一种情形:快递公司未经买方同意,擅自将快递置于代收点后丢失。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故此时应不视为交付(签收),买方仍可向卖方主张权利(补货、退款或赔偿)。
第二种情形:快递公司经买方同意,将快递置于快递代收点后丢失。
如果快递代收点是有偿保管,即收取费用的属于有偿保管,代收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无偿保管,若代收点证明对快递丢失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递丢失后,应赔偿多少?
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
1.寄件人为快件保价的,按保价金额赔偿;
2.没有保价,可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赔偿。民法典规定,按照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出现快递丢失,如何维权呢
1.单号截图;
2.客服对话记录截图;
3.货物毁损图片,货物有损坏,商家不肯承担赔偿义务,就截图货物损坏细节图和客服对话等。
紧接着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和解、向物流投诉、向网购平台投诉、向消费者投诉平台投诉、提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