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娥(化名)与李大民(化名)是半路夫妻,双方于2009年登记结婚。结婚时,张小娥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儿子,李大民带着女儿李小华(化名)。
2022年,李大民不幸因病去世。在李大民住院昏迷期间,他的女儿李小华便把其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都拿走了,卡里的钱也被全部转走了。
现在李大民留下的唯一一处房产,李小华在未经继母张小娥的同意下,也被更换了房屋门锁。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小娥便委托我所代理案件,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房产。
我方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小娥作为李大民的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而李小华在未与继母张小娥商议的情况下,便将李大民名下的存款取走,并更换房屋门锁,随意拿取家中物品,将李大民的遗产据为己有,其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张小娥的合法权益。
期间,办案律师多次与李小华沟通,对方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出钱买房,只想明确房屋份额。而卡里的钱是用于父亲李大民住院花销,不能分割。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发现李大民还有一个女儿李小美(化名),于是便追加李小美为共同被告。
考虑到涉案房屋目前没有房产证,在律师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涉案房产的相关合法权益由原告张小娥享有。被告李小美应得财产份额补偿让与被告李小华享有(出具声明一份),原告张小娥一次性补偿李小华现金十六万元整。此后双方为本案互无纠纷,和平相处,互不干扰。
在律师的努力下,案件至此圆满解决,一场再婚家庭继母与继女之间的遗产继承争夺战终于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