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规则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一
财产范围界定
共同财产:包括婚后收入、房产增值、投资收益等。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明确归一方的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
二
财产分配核心原则
协议优先:双方可协商分割方案,协议需书面化且合法有效。
公平分配: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配,但需结合家庭贡献、子女抚养、过错责任等因素调整。
保护弱势方:倾向照顾子女抚养方、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
三
离婚前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1066条 婚姻存续期间可请求分割的特殊情形: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四
特殊财产处理
1、房产分割
▶️婚前全款购房归产权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对方;婚后共同购房原则上平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操作流程:协议优先 →协议不成,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登记方补偿对方(含婚后共同还贷+财产增值)
2、养老金
▶️ 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 → 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不予支持 →仅能分割婚姻期缴纳部分及利息
3、可继承遗产
▶️ 遗产未实际分割 → 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 → 另案处理(需先完成遗产分割)
4、股票基金
▶️ 按市价分配困难 → 按份额比例分配
5、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 共同财产额 = 婚姻存续年限 × (费用总额÷(70-入伍年龄))
五
离婚后再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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