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感情确已破裂、双方自愿和平分手的情况下,协议离婚是许多夫妻首选的方式。相比诉讼离婚,它程序简便、成本低、效率高。但很多人对具体流程并不清楚,甚至因错过关键时间点而“白跑一趟”。今天,我们就用最清晰的方式,带您一步步了解协议离婚的完整流程。
第一步:共同申请(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01:前提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
建议:协议条款应具体、可执行。对于涉及房产过户、大额支付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律师起草/审核,避免日后纠纷。
02:需要准备的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
双方结婚证原件;
共同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操作方式:双方必须亲自一同前往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结果: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注意: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未达成协议等),将不予受理。
第二步:30天“离婚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机关发放《受理回执单》的次日开始计算,进入30天冷静期。
重要提醒:冷静期不能跳过,即使双方都坚决要离,也必须等满30天。
第三步:30天内共同申领离婚证(审查期)
01:再次共同到场
冷静期届满后的下一个30天内,双方必须再次共同到场,申请领取离婚证。
若在这第二个30天内未共同前来,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需离婚须重新走流程。
02:需携带材料
第四步:登记发证(正式离婚)
01:民政局工作人员会进行最终审查,确认
双方确属自愿离婚。
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02:经审查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
建议在开始流程前,务必确保所有协商内容清晰、无争议,这是顺利协议离婚的基石。如果涉及重大财产或复杂抚养权问题,强烈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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