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首页 > 经典案例

精准切割法律关系,力证“非赠与”——光法“赠与款”案被告方胜诉实录
来源:南阳光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5-08-01 阅读数:547

一、案件背景:婚变后的财产追索

2025年3月,李女士(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前夫张先生(第三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王女士转账16笔共计54,898.2元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要求确认无效并返还。原告核心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及一份王女士签署的《保证书》,直指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二、律师破局:三大辩护策略

作为被告王女士的代理律师,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团队制定严密反击方案:

1、重构转账性质,切割情感纠葛

  • 深入梳理幼儿园运营体系:证明王女士2011年入职张先生父亲创办的幼儿园,2015年起任执行园长,负责财务收支、工资发放等核心事务。

  • 锁定三笔大额转账(2018年11月15日1万元、2023年10月13日2万元、2024年1月17日2万元):通过微信工作群截图、委托付款聊天记录、幼儿园工资表等证据,证实款项实为受托发放的员工工资及个人薪酬,与“赠与”无关。

  • 针对小额转账(如666元、199.2元):承认属节日红包或临时工作垫付,但强调金额普通、无特殊含义(如520/1314),符合职场人情往来惯例。

2、瓦解关键证据,破解《保证书》效力

  • 当庭揭露《保证书》签署背景:王女士在原告及家属围堵胁迫下,按原告口述内容书写,其中“赔偿100万”条款明显超出其经济能力。

  • 援引《民法典》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主张该证据不具自愿性,不能反映案件真实。

3、程序抗辩:双重时效狙击

  • 诉讼时效:指出2016年、2018年转账已超3年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

  • 除斥期间:主张原告离婚时已知晓相关事实,却在财产分割协议中未提异议,视为对权利的处分。


三、庭审焦点对抗实录


争议焦点原告主张律师反击要点
5万元转账性质系前夫对王女士的无偿赠与出示幼儿园工资发放记录、委托转账聊天记录,证明实为受托转付的工资款项
《保证书》效力证明王女士自认存在不当关系揭露胁迫签署过程,强调内容非真实意思表示
小额红包性质特殊金额隐含暧昧寓意举证666元为生日祝福,其余系几十至数百元临时垫付款,无特定含义
时效问题侵权行为持续至2024年指出最早转账发生于2016年,远超3年时效;离婚时未主张视为权利放弃


四、胜诉关键:证据链闭环与举证责任转化

法院最终采纳律师意见,认为:

1、工资属性成立:三笔大额转账(50,000元)有工资表、委托记录佐证,属合法劳动所得;

2、小额转账无悖公序:剩余款项金额普通、无暧昧暗示,符合职场常态,原告未能举证属“赠与”;

3、举证责任未履行:原告未能证明转账基于“不正当关系”,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4、保证书不予采信:签署过程存疑,且无其他证据补强。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非常满意,特送锦旗表达感谢之意。

image.png

五、典型意义

本案为“婚外财产追索”类案件提供重要范例:

1、切割法律关系:通过劳动关系剥离情感因素,将财产流转纳入合法框架;

2、精准质疑证据:对胁迫形成的自认文件需彻底瓦解其证明力;

3、善用程序规则:时效抗辩是阻断陈年旧账的有效盾牌;

4、把握举证边界:原告对“违背公序良俗”负有严格举证责任,律师通过构建合理怀疑即可实现责任转化。


结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沉睡者,更不纵容以道德之名行侵占之实。本案胜诉源于对每一笔资金性质的庖丁解牛,以及对举证规则的极致运用——这正是律师专业价值的璀璨注脚。

返回首页 留言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