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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法案例:儿童小区遭犬伤,律师维权获赞誉
来源:南阳光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5-07-25 阅读数:308

一、案情简介

2024年6月,3岁幼童小宝(化名)在小区玩耍时,被五十多岁的黄某养的宠物犬扑咬致左膝受伤。事发后,小宝的父母多次通过物业协商赔偿未果,黄某拒绝沟通并称“让对方去告”。小宝的母亲陈女士遂委托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二、办案难点

证据对抗:被告否认犬只伤人,要求原告提供法医鉴定证明伤口来源;

责任争议:被告声称遛狗时已拴绳且位于非公共区域,主张原告监护人失职;

诉请依据不足:误工费、交通费缺乏法律支持依据。


三、律师办案策略

固定关键证据:

  • 调取小区监控视频,清晰还原“原告跑向犬只→犬只主动扑咬”过程;

  • 整理医疗发票、疫苗接种记录,确证损失金额。

精准法律适用:

  • 援引《民法典》,论证动物饲养人“未有效约束犬只”的过错(虽有牵引绳但未制止扑咬);

  • 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承认原告监护人存在重大过失(未阻止幼童接近犬只),合理减轻被告责任。

剔除无效诉请:

  • 主动释明法律,放弃缺乏依据的误工费、交通费主张,提升庭审可信度。


四、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

  • 被告承担60%责任:饲养人未充分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 原告自负40%责任:监护人未及时制止幼童靠近犬只;

  • 判决赔偿1186.8元(医疗费的60%),驳回其他诉请。


五、锦旗背后的“满意”

尽管获赔金额仅千余元,陈女士仍专程向律师赠送锦旗:“维护法律尊严 为民主持公道”。其坦言:“赔偿不是目的,我们要的是公理!律师耐心解释为什么有些费用不能赔,我们心服口服!”


六、典型意义

小案大作为:律师通过扎实取证和法律论证,在监护人存在过失的情况下仍争取到合理赔偿,破除“谁弱谁有理”的误区,彰显司法公正。

专业赢信任:主动放弃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请,反而赢得当事人尊重,体现律师“求真务实”的职业操守。

儿童权益优先:案件推动养犬人强化公共安全意识,警示监护人履行看护职责,实现“一案双教”的社会效果。


结语:赔偿金额虽微,维权意义厚重。本案诠释了律师如何以专业与温度,将一纸判决转化为群众心中的“公平秤”——这面锦旗,称量的是法律的刚性,托起的是民心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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