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首页 > 新闻动态
遇到专业“碰瓷”者并被其撞伤,是否需要赔偿,核心依据在于“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受害人故意”的免责条款。
核心原则:
若能证明对方系故意制造事故(即“碰瓷”),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如超速、未注意观察等),可能需按过错比例承担小部分责任,但“碰瓷”者因故意行为,通常仍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
关键在于“故意”:专业“碰瓷”者的目的是制造虚假事故骗取钱财。其主观上属于故意制造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于碰瓷者故意撞击、扑向车辆等行为造成的,那么该损害结果完全由受害方(碰瓷者)的故意行为导致。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只要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如闯红灯、酒驾等),就不承担侵权责任。
道交法的特殊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举证责任:需要证明“故意”
法律虽然保护无过错的驾驶员,但在实践中,证明“故意”是维权的核心难点。
行车记录仪是关键:如果没有视频证据,警通常依据“路权”和“痕迹”进行判断。 如果证据不足:如果无法证明对方是故意碰瓷,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能会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例如以“未确保安全”为由),届时可能需要根据过错比例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正确处理流程:
立即报警(拨打110或122),切勿私了。
保留证据:
行车记录仪视频(全程录像); 现场照片(含碰撞位置、伤者状态、周围环境); 目击证人信息; 沟通过程中的录音或录像。
配合警方调查,由交警结合监控、痕迹鉴定等判断是否为“碰瓷”。
综上,专业“碰瓷”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受害人故意”情形。遇到这种情况,报警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